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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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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宝科技-华南理工大学零工经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2024网络主播查账征收合规研究报告》。报告将分为上中下三篇,将系统性梳理网络直播行业的税务合规政策,通过主播偷逃巨额税款的案例引出网络主播个税征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网络主播纳税方式及查账征收方式详细展开剖析。希望可以为新业态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和探索提供参考,共同推进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合规、健康长远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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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现状

网络直播(简称直播)是指利用互联网的视频、音频等通信技术展示相关产品、内容和服务,即时与用户互动的一种网络活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了7.51亿,同比增长率为6.7%,占网民整体的70.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主播账号累计开通超1.5亿个,同比增长7.1%;活跃账号9500万个;超过2.4万家MCN机构;行业企业整体营收规模接近2000亿元,同比增长8%。

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竞争格局呈现出多家平台竞争、不同领域差异化发展的特点。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利用自身海量用户基础和社交功能,通过直播功能吸引用户在平台上进行游戏直播、才艺表演、娱乐互动等;游戏直播领域的头部平台主要包括斗鱼TV、虎牙直播和网易CC等等,在内容资源、用户规模、直播主播签约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并通过品牌推广、独家版权等手段吸引用户;电商直播领域里的头部平台主要包括淘宝直播、抖音直播等,通过直播方式大力推动平台电商业务增长。

中国直播行业自2005年起步以来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2016年被称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行业呈现爆发式发展,并逐步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2021年以来,直播行业逐步发展成熟,国家对直播行业如平台经营行为规范及主播税务合规等方面监管持续完善。

图1 中国直播行业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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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介绍

按照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进行分类,目前直播平台可以分为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电商直播、体育直播及其他泛娱乐直播。

图2 中国网络直播产业链

1.秀场直播

秀场直播主要包括聊天、才艺等,这种类型是用户最熟悉的直播方式,这也是我国最早起步的直播类型,相比而言有较强的市场占有率和相对平稳的框架模式。秀场直播的主要内容是主播对自己歌唱、舞蹈等才艺的展示,观众通过评论、弹幕和购买虚拟物品赠送主播来进行互动和消费。秀场类直播的商业模式有一定共性,形成了以公会或分销商为主导的间接签约管理模式,以打赏收入(虚拟物品销售)、增值会员收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2.游戏直播

游戏直播主要针对于各类游戏及比赛,在作战过程中进行直播并解说策略等,作为电子竟技产业链中承担内容传播的关键一环,游戏直播通过互联网渠道对电子竞技游戏和主要赛事进行持续的宣传曝光,进入了以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早期未能实现覆盖的区域,迅速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并保持高增长率。目前主流游戏直播平台的收入来源以打赏收入 (虚拟商品收入)、广告收入和会员收入为主。

除了网络直播传统的打赏收入之外,高流量的游戏平台通过与电子竞技赛事、游戏厂商合作,进一步拓展了游戏运营、赛事竞猜等多元化业务,进一步丰富了平台的收入结构。游戏运营是指游戏类直播平台凭借自身的流量优势,通过引导观看直播的用户下载、注册并体验网页游戏或手机游戏,提取导流佣金,并与游戏运营商分享游戏的运营收益。赛事竞猜是指游戏类直播平台在竞技类游戏开始之前,按照一定的赔率引导用户对比赛结果进行预测并进行虚拟货币的押注,进而收取固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

3.电商直播

与秀场直播和游戏直播相比,电商直播出现时间较晚,2017年才出现,但随即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9-2021年),且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网络直播行业各业态中唯一处于快速发展的板块。电商直播为直播平台开创了新的收入来源,通过直播可以让电商销售者更直观地展示商品的特点,在购销双方之间搭建了更宽阔的桥梁。网络直播平台也可以在“直播+电商”中取得一定的分成收入。此外电商直播平台的收入来源还包括广告收入。2022年,电商直播见证了老一代头部带货主播的隐退,同时也见证了新一代头部主播的崛起,迅速完成代际交替。知识带货等新型内容带货直播兴起,带货模式多元化。

4.体育直播

与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和带货直播不同,体育直播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网络直播行业所衍生出的一种业态,它更多是由传统在线视频平台(如优酷、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分离出来的一块业务。但因为体育直播外在形式上和网络直播通过互联网实时传递视听内容的特征一致,部分机构也将其视为广义语境下的网络直播行业。体育直播呈现出的行业特点与其他类型直播存在显著差异。体育直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收入、版权分销、会员收入及打赏收入。其中,版权分销是指互联网体育赛事直播平台向赛事运营方购买体育赛事播放版权,然后再授权给其他互联网体育赛事直播平台。

03

直播行业面临的合规问题

内容合规问题。平台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内容,如涉及低俗、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直播,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例如涉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行政处罚,还可能导致直播平台被关闭,直播主被封号等严重后果。

虚假宣传问题。主播可能为了吸引用户和促进商品销售,有时会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和欺诈行为的情况,这种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并对直播平台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虚假宣传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版权问题。侵权是直播行业中的一个常见合股风险。在直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例如,直播主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音乐、影视作品或商标,或者在直播中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的声誉。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给平台和直播主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侵犯个人隐私问题。直播过程中,直播主可能会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例如将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公开,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被侵犯者提起民事诉讼,还可能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商业合规问题。直播平台可能存在违反商业规定的问题,如未按照规定进行商业登记、税务登记等,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森林狼推荐分析预测。

社交媒体风险。直播平台可能存在与社交媒体相关的风险,如网络暴力、谣言传播等,这些问题可能对用户和平台造成不良影响,需要平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监管和应对。

税务合规问题。当前直播平台收入模式的多元化也带来了多方的税务合规问题,不论是平台,还是公会、主播或其他参与方。比如部分平台在税务合规方面意识薄弱,可能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等行为。其中,由于主播群体数量庞大和收入来源复杂对税务监管提出较大的挑战,目前该领域的监管和不同收入的税目界定还较为薄弱。因此主播方的税务合规问题无疑是税务监管的重点关注方向。

01

网络主播税务合规政策

国家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同时要求其规范税收管理。网络主播作为高收入人群,是税收监管的重点群体。近几年对于网络主播的税收政策方向,主要集中在加强对逃避税行为的监管以及规范主播的税收征缴方式两方面,对于成立企业和个人工作室的主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

现行政策和税收征管机制需根据新业态行业特点及时进行适应性调整。税务部门在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为新经济市场主体提供税费优惠政策、优质办税服务等支持的同时,还需严把该领域的税收风险防控关口,加强税制规范。同时,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从而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地发展。

02

主播涉税典型案例与分析

1、网络直播行业稽查补税现状

近两年来,网络主播因被稽查、自查而补缴税款的案例比比皆是,案涉金额最高可达几亿元。除少量公开案例外,在网络直播行业还存在大量未被披露的补缴税款案例,当前从公开渠道可搜索查询的网络主播被要求补缴税款或因偷税漏税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如下:

(1)主播

(2)平台

众多的网络主播涉税案例反映出在直播行业常见的偷逃税的手段。第一种是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是指在进行税务申报时隐瞒部分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种常见的是未依法申报,此种行为与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违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是进行了申报,但未如实申报;而此种行为对于应纳税收入完全未进行任何申报。以上都是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案例还暴露出目前我国核定征收制度在实践中被滥用,背离了立法原意。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在无账可查或难以查账时,依照税法的规定,运用各种间接资料合理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项制度。我国税收征收以查账征收为原则,核定征收为例外。然而,许多主播不合理地利用核定征收方式,使其逐渐成为部分网络主播间接实现非法降低税负的工具,上述案例对税务机关未来监管方向提供了参考,广大网络主播应引以为戒,筑牢依法纳税的意识,依据事实和真实情况申报缴税,履行纳税义务。

2、网络主播的纳税风险点

(1)法律意识淡薄,税务法规了解不足

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进入门槛低,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容易因为对税务法规了解不足而产生违规行为。例如,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错误分类,例如打赏收入、销售佣金等,混淆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导致报税类目不当;当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时,纳税人容易忽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

(2)滥用核定征收政策

上述网络主播偷税案例揭示出存在滥用核定征收政策的现象,核定征收异化为税收优惠的工具。核定征收从立法目的出发本身是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对故意不交或少交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通过一定的方法计算税款;对于无能力健全账务的纳税人,通过核定征收方法督促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规范账证和财务,从而逐渐达到建账条件进行查账征收。但在实践中,一些网络主播滥用核定征收方式来大幅度降低税负,核定征收存在泛化和滥用的现象。

(3)对第三方涉税服务中介机构的甄别不当

为了简化纳税申报的管理,部分主播或者平台选择将纳税申报等工作转交第三方涉税服务中介机构处理。当对中介机构的甄别不足时,没做好风控体系和专业程度不足的机构反而给主播带来涉税风险。甚至有些不法的涉税中介机构为吸引主播合作,通常用不合理的节税方式以专业的形象进行虚假宣传。容易让纳税人将偷逃税的手段误认为是合法合理节税的手段,从而诱发本无偷逃税意图的纳税人走上偷逃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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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行业税务合规发展趋势

1、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呈常态化

近几年官方已曝光多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款的案例。无论网络主播的名气大小、流量高低,只要违法都会受到处罚并曝光。多部门间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政策,意味着多部门间的监管联动也将加强,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的长效机制,共同打击偷税、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会持续加大对文娱领域、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监管。

技术的发展带来税收监管手段不断升级。随着未来金税四期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运行,税务部门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将建立更为紧密的信息共享机制,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以实现对网络直播营利行为的全面监控,税收监管呈现常态化的趋势。

2、查账征收方式正逐步成为网络直播行业的主要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是直播行业税务征管的大趋势。《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税务部门原则上将采取查账征收方式,通过核实经营者的账簿财务报表等数据来准确确定应纳税款的金额。查账征收需要纳税人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规范的会计账簿,确保所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这种方式更能准确反映经营者的实际收入和开支情况。鼓励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背景下,本质上也是税务机关更加关注主播群体收入税负率的合理性,及成本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税收的公平与合理。

从短期来看,考虑到网络主播群体涵盖面广,知识水平及建账能力参差不齐,还无法一步到位完全落实查账征收政策,预计短期内实行以查账征收为主、核定征收为辅的征管手段。但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在未来的智慧税务治理时代,“以数治税”可以全面汇集自然人涉税信息,为综合所得申报纳税提供数据支撑,将会更好地助力查账征收的落实。

3、被纳入关注对象的主播收入区间更宽

从近几年曝光的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案件中,可以发现曝光的涉案主体更加多元,涉案金额既有几千万元、上亿元的偷逃税金额,也有两三百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偷逃税金额。这一方面显示出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行业中偷逃税现象的高压严打势头未减,另一方面释放出税务部门抓大不放小,违法偷漏税必罚的信号,无论名气大小、流量高低,只要违法都将受到处罚。被纳入税收监管对象的主播群体范围更广,低收入的主播群体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下篇将就当前网络主播纳税方式及查账征收方式详细展开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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